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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人员:
全省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有关评奖申报事宜如下:
1.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在职人员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公开发表或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报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导部门或领导人的调研报告。著作、教材及论文以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领导批示以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
2.评奖材料具体包括:《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详见附件)及成果匿名复印件四份,其中学术著作、教材需提供匿名原件一式四份,论文、调研报告需提供匿名原件或复印件一式四份(复印件含报刊封面、目录、正文)。
3. 申报时间:请参评教研人员务必于 7 月10日下班前,将评奖材料提交至科研部408室于静。
科研部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