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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大连市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

 

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校(院)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现将2019年大连市党校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凡市内各级党校、相关干部培训院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评审标准

    2019年全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职称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职称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辽宁省县(区)党校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校发〔2007〕18号)相关标准。此外,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县(市、区)党校参评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的,要求必备的2篇论文中,有1篇论文可以用主持并结项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代替,但另一篇论文发表必须为第一作者。

    三、申报专业及有关要求

    1.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如下: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科社)、党史党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科学(文史法等)。

2. 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员须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新版)“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服务(www.cppinfo.com)验证专著CIP核字号;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职称评审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辽人社直[2019]1号)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学历、学位查验材料《电子证书备案表》(经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附在主卷相应证书、论文或专著后)。

    四、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须报送以下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A4纸骑马钉装,贴好免冠照片,放入主卷袋内)。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放入主卷袋内),具体装订顺序如下: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须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字数不少于100字)。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2)相关资历证件。包括学历、学位查验材料原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获得的业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所完成科研项目的材料等复印件,集体奖励证书的个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个人姓名处做出明显标记)。申报人员应按照系列评审标准文件要求选择有代表性、体现个人最高水平的获奖材料。组卷时要按照《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三项“主要业绩成果”填报项目的顺序进行装订。

   (4)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著作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请在论文和著作的目录复印件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论文检索附在所证明的论文后面。

   (5)其它材料。包括各单位公示材料原件1份,特殊贡献荣誉证书(“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奖状等)、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等。

    装订材料要控制在200页纸(双面400页)以内,申报人员自行装订,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主卷装订材料内容,既要确保将有价值材料全部装订入卷,以充分体现本人成果,又要简化和取消一些无评审价值的材料。

    3.《辽宁省党校系统职称评审条件量化赋分表》一份(放入主卷袋内)。

    4.《任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一份(放入主卷袋内)。

    5.《任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一份(放入主卷袋内)。

    6.被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材料一份(放入主卷袋内)。

    7.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核实后返还,放入到复卷袋内)。

    8.课题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核实后返还,放入到复卷袋内)。

    9.符合《评审标准》相关条件的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原件。申报教授及正高级讲师者,报送5件成果原件(放入副卷袋内);申报副教授及高级讲师者,报送3件成果原件(放入副卷袋内)。

    10.《辽宁省党校系统2019年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名单》(此表上报excel电子版)。

    11.《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此表上报excel电子版)。

    12.机关分流人员参评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电脑打印填写,各类表格填写内容须一致,按规定的档案目录装订成册。

    13.报送材料装袋标识。各材料袋要在封面、侧面、底面粘贴打印的字条(二号字、宋体、加粗),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所报专业、所报专业职务。

    例如

单位:辽宁省委党校

姓名:张三

所报专业:哲学

所报专业职务:副教授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相关政策和规定

    1.申报人员论文及调查报告类科研成果的认定,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论文与调查报告类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辽校发〔2013〕6号)。《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不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以其各自版本时限(即该版出版时间到下一版出版时间)为准,不追溯不延伸。

    2.申报人员要准确填报、规范书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后加括号注明申报专业名称,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等,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论文,须为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同时须符合《辽宁省党校系统职称评审条件量化赋分表》中规定的奖项类别。

    3.对提供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请人当年和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

    4.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等)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六、时间安排

    市委党校

    8月14日(周三)14:00  召开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8月15日(周四)上午10点前,申报者提交《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需本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至人力资源部402房间;

    8月16日(周五)上午9点至10点进行申报,申报者完成个人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关闭。

    申报人员通过“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人才评价”-“职称评审申报”专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注册时,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自行设置并记住(以前注册过,忘记密码的,可同人力资源部王晶联系恢复初始密码)。进行网上申报时,个人信息请仔细核对,一经确认并提交后不可更改,网上注册的信息与报送材料中的信息必须一致。

    8月16日(周五)单位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8月21日(周三)申报职称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402房间

    8月23日(周五)-8月27日(周二),校(院)对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8月28日(周三),市人才中心审核职称材料。

    县(市、区)党校

    8月28日(周三)前,县(市、区)党校所有申报职称资格者的材料报送市委党校人力资源部4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并经所在区市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报我校人力资源部。未经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查的材料,省委党校高评委不予受理。

    9月5日,所有申报材料(含区市县)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省委党校。

    以上涉及的所有材料均已挂网,请大家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 晶    82403312

   

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及填写规范

    4.《个人综合材料》写作要求

    5. 辽宁省党校系统职称评审条件量化赋分表

    6. 辽宁省党校系统:任现职以来教学情况一览表

    7. 辽宁省党校系统:任现职以来科研情况一览表

    8.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人一份)

    9. 2019年辽宁省党校系统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名单(区市县党校填写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10.《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市委党校申报人员填写)

   11.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校系统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辽宁省县(区)党校高、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校发〔2007〕18号)

   12.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论文与调研报告类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辽校发〔2013〕6号)

   13.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版)

   1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

   15.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一级报刊目录

   16.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校(中专)教师系列党校、干部培训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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