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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信息来源: 作者:

全体教师:

      中共中央党校现开展第十二届(2016—2017年)全国党校系统科研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设置

(一)优秀科研成果奖

1.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校院在职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涉密成果不参评。

   2.参评成果数量

我校可推荐参评成果不超过6份,著作、教材、论文和研究报告等指标可通用。

    ( 二)优秀决策咨询奖

      1.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校院在职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上报并获得副省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副省级以上(含)单位决策采用的决策咨询成果。涉密成果不参评。

       2.参评成果数量

我校可推荐参评成果不超过4项。

       二、评审程序

(1)初评。校院科研处将根据评选指标和评奖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协作处。

(2)复评。中央党校科研部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其中党校系统以外的评审专家占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3)审核、批准。中央党校科研部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科评审组评审结果基础上,拟定获奖名单及等次,报中央党校校委会审批。

       三、奖项说明

全国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全国党校优秀决策咨询奖以中央党校名义颁发证书,以中央党校文件形式向全国党校系通报,并择时举行颁奖会进行表彰。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报送材料要求:需提交参评成果的电子版(Word、PDF、扫描电子版等)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纸质版必须与电子版同版,电子版必须能够表明和体现原件,如期刊网下载的论文、PDF格式的图书、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成果的扫描电子版等。纸质版、电子版都需经处理,不得透露任何作者信息,并分别填写《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1、2)。

2.报送时间:请申报的教师于7月18日(周三)16:00前,将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4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赵晔邮箱7479231@qq.com。各类推荐表也可至中共中央党校网站(http://www.ccps.gov.cn)“通知公告”栏目内直接下载。

望广大教师踊跃参加,积极申报。

 

附件:1.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

          2.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二届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推荐表

  

                                               规划和科研工作处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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