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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教研人员:
近期,省委党校发布了《关于申报辽宁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现就校(院)组织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应依据《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原则上不支持脱离《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不能以同一方向,同时申报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和本课题。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申报者应具有相应的学科背景和前期研究基础。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3年内的申报资格,对已获准立项的,予以撤项处理。
3、课题结项时间为2021年11月。最终成果形式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省委党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凡达到结项要求的,准予结项,并发结项证书。课题研究成果若获得市主要领导批示,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直接结项。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标注:“**课题阶段研究成果”。申报者视为授权同意省委党校对所立项课题的优秀结项成果选编集结出版。
4、请申报人认真填写《2021年度辽宁省党校系统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和《2021年度辽宁省委党校系统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活页》,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1点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1611721877@qq.com。
联系人:霍老师 电话:82403327
附件:1.辽宁省党校系统2021年度决策咨询和新型 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2021年度辽宁省党校系统决策咨询和新型 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3.2021年度辽宁省党校系统决策咨询和新型 智库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部
2020年4月16日